公关公司趋利性影响媒体舆论监督
公关公司与商业企业之间是紧密相连的利益关系。一般来说,企业内部其实也设有公关部门,即宣传部门或公关部。他们除了在大众媒体上宣传企业的正面形象外,还要竭尽可能地为其产品、品牌等进行良性传播。媒体刊登这一企业的报道越多,市场效应就越好,对产品市场产生的拉动、维稳影响就会加大。因此,企业公关部的宣传是有明确的趋利性。
当企业规模扩大之后,特别是大集团公司、跨国公司等,单纯的公关部已经应付不了对外的宣传。因为企业的运营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、经济与人际关系。因此,为了建立一种更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,许多企业将广告和公共关系管理全案转交给专业的公关公司经营。
公关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企业的公关费用,因此,为企业争取大的宣传效应是其价值取向,也是他们生存的理由。为此,公关公司企求盈利规模的最大化,势必在众多企业面前表现出自身拥有相当丰富的媒体资源,几乎每家公关公司的网站上都在显著位置上标明:“本公司与国内上百家主流媒体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”等等。公关公司力求表现拥有相对强势的话语控制权,在介于企业和媒体之间,尽最大可能地控制着两端的资源。问题是,一旦公关公司控制媒体对市场、或者某一行业的话语权,就将使媒体缺失公信力。特别是在企业出现负面事件时,公关公司就会通过利益诱导来影响媒体,让媒体在某些特定时间、特定事件上放弃话语权,从而造成媒体舆论监督的缺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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